承續上一次演講題旨,「美學判斷的社會批判:什麼是誰的藝術」將繼續深入探討藝術的正當性的問題:事物是透過怎麼樣的機制,才能成為藝術?如果創作停留在個人的層次,那麼就沒有正當性的問題,既然不為人知,也就無所位藝術與否的問題。但如果創作要被別人看到、被認可、被欣賞,被承認為藝術,需要的是什麼樣的機制呢?這些使藝術得以可能的過程,是一般性的、無目的性的,還是經過計算和賦予的結果?藝術史上,「什麼是不是藝術?」一直是個充滿煙硝味的提問。我們能夠說出某些東西是藝術,而某些東西不是;我們能夠說有些人是藝術家,有些人不是;我們能夠說某些東西值得放在博物館裡頭,某些東西值得被展出、被追捧、被仿效,是因為對此我們的腦袋裡頭已經有了一些先見了。這些先見讓我們知道,什麼是藝術而什麼不是。本講座要探究的是,面對作品,我們所擁有的這些俗見(doxa)、先見(prénotion)和判斷(judgment),究竟從何而來、如何被建構?再者,這些判斷如何影響我們,甚至影響政策?
延伸閱讀:
1.美學判斷的社會評判:什麼是誰的藝術,在地實驗計劃論壇,2014/08/30
2.在地實驗計劃論壇「什麼不是藝術」系列總覽(2014/05/31-2014/08/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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