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故事大綱】民國88年6月19日,一場夾雜著社會問題、人性與暴力的姦殺命案。莊嚴冷肅的軍史館,是國家的故居,亦是國民的前世。於館內擔任保衛工作的軍人,何以在短時間內殺人、姦屍?是怎樣一股邪惡力量驅使的衝動?!
國史應該怎樣被敘述出來呢?讓它像電影裡的暴力畫面嗎?把殺人、殘虐、肢解都理想化了;還是像神話中的罪惡預言?誰控制了記憶,就控制了過去。國家認為:「過去的事件沒有客觀的存在,只存留於書面記錄與人的記憶之中⋯⋯控制過去的最重要關鍵就是記憶訓練。」(George Orwell,《一九八四》)
從國史到國族是一個敘事的過程,而誰是這個「說故事的人」?國史毫無例外地是為了國家而建構的神話,它既誇耀殺人、殘虐、肢解的神聖性,而確保這些書面記錄服務現有的正統。然後,我們就擁有了一座說故事的軍史館,或其他什麼紀念館、博物館⋯⋯。(摘自:〈軍史館殺人事件〉,2004,《兩廳院售票》)
關於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中,飾演軍人者彷彿身體動能低落的狀態,研究者黃雅慧在其碩士學位論文中有這樣的描述:
王墨林在1990 年發表的小劇場運動論述,以戒嚴作為台灣整個社會結構化的基礎,並提到被戒嚴文化餵養的民眾,他用了被閹割,且失去生殖現代性能力的身體來形容。王墨林將這樣的無能的身體印象,在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呈現。其中一位男性演員身體讀台詞的速度是緩慢且模糊,我們在這種帶著緩慢且模糊的基本語調中,感受不到一絲身體的能量,反而另成一種腐敗與枯朽之感。對於男性軍人而言,因為他們把身體寄託於國家之下,受國家宰制的程度更深,曾在軍中服務十年的王墨林也提到:軍人是一種絕望的人種。
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一方面呈現「兵役身體」內在的無能狀態,一方面實行其壓抑後的暴行、遂行國家軍政體系強加其上的暴行,以身體姦殺作為對政體的象徵性擊破。「你雖然還是服役中的中華民國軍人,但,你是國家嗎?」飾演施暴者的女性這樣說著,無所謂般地困惑道出施暴者及其兵役身體與「代表國家」的象徵關係。代表國家即有絕對正當性嗎?應該愛上兵役身體以示愛國嗎?這段歇斯底里的自我放逐自白,探問著身為「國民」被合法化的必要之惡,正是包含「愛國」。
本文〈【表演與身體】愛國主義及其行動:以《軍史館殺人事件為例》〉概念取自 2004新點子劇展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(2004)放映討論會(2019.04.22)文字紀錄,摘要段落如下:
參與者E——有一個台詞還蠻關鍵的「男人的名字是死亡」,就這點上我同意參與者D,死亡事件很早就發生了。男性象徵吳思鋒提的無動力狀態,死到極致。女性台詞則表現積極思考的狀態,帶有批判性的:「我有不愛國的權利?你可以離開了嗎?」用身體與聲音行動表現她對死亡的思考,改變死亡的狀態。
黃雅慧(2014)。「戒嚴」身體論: 王墨林與80年代小劇場運動。國立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,未出版,新竹市。第五章、「左翼前衛劇場的創作實踐」,第二節、「身體表現的實驗:意識形態與身體的辯證」(頁10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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