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故事大綱】民國88年6月19日,一場夾雜著社會問題、人性與暴力的姦殺命案。莊嚴冷肅的軍史館,是國家的故居,亦是國民的前世。於館內擔任保衛工作的軍人,何以在短時間內殺人、姦屍?是怎樣一股邪惡力量驅使的衝動?!
國史應該怎樣被敘述出來呢?讓它像電影裡的暴力畫面嗎?把殺人、殘虐、肢解都理想化了;還是像神話中的罪惡預言?誰控制了記憶,就控制了過去。國家認為:「過去的事件沒有客觀的存在,只存留於書面記錄與人的記憶之中⋯⋯控制過去的最重要關鍵就是記憶訓練。」(George Orwell,《一九八四》)
從國史到國族是一個敘事的過程,而誰是這個「說故事的人」?國史毫無例外地是為了國家而建構的神話,它既誇耀殺人、殘虐、肢解的神聖性,而確保這些書面記錄服務現有的正統。然後,我們就擁有了一座說故事的軍史館,或其他什麼紀念館、博物館⋯⋯。(摘自:〈軍史館殺人事件〉,2004,《兩廳院售票》)
關於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中,飾演軍人者彷彿身體動能低落的狀態,研究者黃雅慧在其碩士學位論文中有這樣的描述:
王墨林在1990 年發表的小劇場運動論述,以戒嚴作為台灣整個社會結構化的基礎,並提到被戒嚴文化餵養的民眾,他用了被閹割,且失去生殖現代性能力的身體來形容。王墨林將這樣的無能的身體印象,在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呈現。其中一位男性演員身體讀台詞的速度是緩慢且模糊,我們在這種帶著緩慢且模糊的基本語調中,感受不到一絲身體的能量,反而另成一種腐敗與枯朽之感。對於男性軍人而言,因為他們把身體寄託於國家之下,受國家宰制的程度更深,曾在軍中服務十年的王墨林也提到:軍人是一種絕望的人種。
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一方面呈現「兵役身體」內在的無能狀態,一方面實行其壓抑後的暴行、遂行國家軍政體系強加其上的暴行,以身體姦殺作為對政體的象徵性擊破。「你雖然還是服役中的中華民國軍人,但,你是國家嗎?」飾演施暴者的女性這樣說著,無所謂般地困惑道出施暴者及其兵役身體與「代表國家」的象徵關係。代表國家即有絕對正當性嗎?應該愛上兵役身體以示愛國嗎?這段歇斯底里的自我放逐自白,探問著身為「國民」被合法化的必要之惡,正是包含「愛國」。劇末,演員穿上軍服、制服,覆蓋上沾滿血跡的內衣褲,沉默地「復原」可見於人的服裝,是否意味著施暴與抗暴者,終究逃無可逃地扮演著舉止得宜的身體。
本文〈【表演與身體】兵役身體與軍服:以《軍史館殺人事件為例》〉概念取自 2004新點子劇展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(2004)放映討論會(2019.04.22)文字紀錄,摘要段落如下:
【段落一】
參與者D——就最後換回軍訓服這點,是我不同意參與者C說的活過來的證據。
參與者C——我不是說他們最後活過來,而是詞語活過來的意思。軍訓服帶回我們進入展示的活路。
【段落二】
參與者E——我剛剛很認真在想,我覺得國家性別是要有的。但如果國家不是用男女性別,而是用陽剛和陰柔來區分呢?重要的是這個性的生產機制,而不是指性別。對我來說,每個段落都有不同的空間性含義。最迷人的那段也是讓我最困惑的那段是四個人疊起來,產生含混的空間狀態。男性幻影的撫摸,作為性別慰藉,女性產生精神食糧?可是當那一刻,男性角色說出:「你的名字是死亡」,這個衝突的反差也是我困惑的地方,換回血衣制服,它重新拉回來的力量是什麼?幾乎就要到救贖的通道了,所以就像郭亮廷說它最後還是回到虛無。
參考資料
黃雅慧(2014)。「戒嚴」身體論: 王墨林與80年代小劇場運動。國立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,未出版,新竹市。第五章、「左翼前衛劇場的創作實踐」,第二節、「身體表現的實驗:意識形態與身體的辯證」(頁10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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