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故事大綱】民國88年6月19日,一場夾雜著社會問題、人性與暴力的姦殺命案。莊嚴冷肅的軍史館,是國家的故居,亦是國民的前世。於館內擔任保衛工作的軍人,何以在短時間內殺人、姦屍?是怎樣一股邪惡力量驅使的衝動?!
國史應該怎樣被敘述出來呢?讓它像電影裡的暴力畫面嗎?把殺人、殘虐、肢解都理想化了;還是像神話中的罪惡預言?誰控制了記憶,就控制了過去。國家認為:「過去的事件沒有客觀的存在,只存留於書面記錄與人的記憶之中⋯⋯控制過去的最重要關鍵就是記憶訓練。」(George Orwell,《一九八四》)
從國史到國族是一個敘事的過程,而誰是這個「說故事的人」?國史毫無例外地是為了國家而建構的神話,它既誇耀殺人、殘虐、肢解的神聖性,而確保這些書面記錄服務現有的正統。然後,我們就擁有了一座說故事的軍史館,或其他什麼紀念館、博物館⋯⋯。(摘自:〈軍史館殺人事件〉,2004,《兩廳院售票》)
作為左派文化行動者,王墨林執導的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以「國家機器vs.兵役身體」這樣的二元象徵處理「個體」及其複數指涉如「集體」、「共同體」、「群眾」與「公民」等兩者的權力結構。「群眾」緊扣「劇場」所觸發的生產關係,王墨林曾從「行動劇場」論及其「劇眾性」:
而我們現在的「行動劇場」概念是那個時候[編按:1988年行動劇場《驅除蘭嶼的惡靈》]產生的,現在若再來談那段歷史的話,會發現很多東西是不確定的,當中有太多實驗性與探索性,只是參加的人都把自己想到的可能性當作表現的工具,而不是用美學的概念伸張,是一個身體的動能,它跟群眾結合在一起,也就是強烈的「聚眾性 」。(摘自:「身體戒嚴」座談,主講:王墨林、陳界仁,主持:吳瑪悧,2014.07.18)
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雖非行動劇場的型式,然而其所處理個體及其對立結構之間,生命如何倖存的議題,或可視為左翼論者對當代社會的警醒。
本文〈【表演與身體】群眾與左翼:以《軍史館殺人事件為例》〉概念取自 2004新點子劇展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(2004)放映討論會(2019.04.22)文字紀錄,摘要段落如下:
參與者B——「集體」與「共同體」問題。80年代看起來比較是「集體」。我比較是用「共同體」。
參與者C——我覺得兩個都不行,回到想像的共同體,詞是一樣的。陳界仁用「諸眾」而不是「集體」。
參與者B——中國討論適用群跟力。舉例莫昭如,大墨和鍾喬做的事他都做了,他是無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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