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現主義的舞蹈,此類型在動作上往往因為人文關係而著墨人情,以此中典範葛蘭姆(Martha Graham)為例,動作往往架構在故事情節中而負有詮釋角色的功能,動作傳達對人性的體認,因此是手段而不是目的,而戲劇張力也由角色間之互動關係而增強。觀者需要追隨既定的情節,因而肢體語言的符號比較固定,但也因此而較容易看懂。
摘自:陶馥蘭,〈淺談舞蹈審美〉,首刊於《藝術貴族雜誌》(1991/6)。後收於:《舞書:陶馥蘭話舞》,台北:萬象,1994。頁17。
陶馥蘭畢業自台大人類學以後,前往美國修習舞蹈碩士。返台後為台灣舞蹈界帶來不少新風氣。1989年創立「多面向舞蹈劇場」。《舞書:陶馥蘭話舞》為她多年來對舞蹈反思的書寫著作。
圖為該書書封,來源:https://goods.ruten.com.tw/item/show?219323565504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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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表現主義、類型、人文、人情、葛蘭姆、Martha Graham、故事情節、詮釋、角色、人性、體認、手段、目的、戲劇張力、增強、情節、肢體語言、符號、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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