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論展演:《家族合唱》
創作者:林懷民
合作團隊:雲門舞集
年代:1997
(第一段獨舞〈新娘〉+第二段獨舞〈牡丹〉+第三段獨舞〈黑衣〉=台灣不同階段的演變(日殖->名存實亡的「中華民國」->自主的台灣)):第一段獨舞〈新娘〉,雖然奮力掙扎卻無法擺脫繩的外在拉力而被迫出嫁,彷彿台灣當時無權拒絕被割讓給日本的宿命;第二段獨舞〈牡丹〉,雍容華貴的少婦雖然外表端莊,但眼神茫然,逐漸拔著牡丹花辦直至崩潰,喚起有名無實獨守空閨元配之悲慘命運之感;第三段獨舞〈黑衣〉,舞者完全掌握自己的關節與肌肉,展現穩健的一面,反映對過去與未來操之在我的自信。
摘自:林亞婷(2005)。〈舞出台灣的文化:從雲門舞集的《家族合唱》(1997)談起〉。張中煖、林亞婷主編,《林懷民舞蹈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》。台北:文建會。頁228-23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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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亞婷承接本文的另一文獻書寫,請參閱本站:【表演與身體-表演藝術文獻】林亞婷論《家族合唱》之二,〈舞出台灣的文化:從雲門舞集的《家族合唱》(1997)談起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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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中華民國、元配、割讓、台灣、名存實亡、外在、少婦、新娘、日本、日殖、牡丹、獨舞、繩、自主、雍容華貴、黑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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