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故事大綱】民國88年6月19日,一場夾雜著社會問題、人性與暴力的姦殺命案。莊嚴冷肅的軍史館,是國家的故居,亦是國民的前世。於館內擔任保衛工作的軍人,何以在短時間內殺人、姦屍?是怎樣一股邪惡力量驅使的衝動?!
國史應該怎樣被敘述出來呢?讓它像電影裡的暴力畫面嗎?把殺人、殘虐、肢解都理想化了;還是像神話中的罪惡預言?誰控制了記憶,就控制了過去。國家認為:「過去的事件沒有客觀的存在,只存留於書面記錄與人的記憶之中⋯⋯控制過去的最重要關鍵就是記憶訓練。」(George Orwell,《一九八四》)從國史到國族是一個敘事的過程,而誰是這個「說故事的人」?國史毫無例外地是為了國家而建構的神話,它既誇耀殺人、殘虐、肢解的神聖性,而確保這些書面記錄服務現有的正統。然後,我們就擁有了一座說故事的軍史館,或其他什麼紀念館、博物館⋯⋯。(摘自:〈軍史館殺人事件〉,2004,《兩廳院售票》)
本站「【表演與身體】鬼魂、屍身、標本、肉身:以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為例」中提到:
除了靈魂與肉身間「聚/合」造成的荒謬感,舞台上極具「表現力」的燈箱裝置則在演員與其共演之際觸發殊異的指涉:站定其中者人如標本、層疊玻璃如切片;演員匍匐爬行如蛹道、地窖;凝視如鏡的鏡像如地獄。
本劇少有投影,然而舞台上玻璃表面、目視高度至少二點五米的箱型裝置,在光源對比下時而呈現演員鏡像、時而產生身形疊影。更有演員進入其中、光源在裝置之外的演員身上時,造成暗處、玻璃箱內的演員彷彿扮演不在現世的幽靈。另有將玻璃作背投影幕,投影演員身影。或有與殘影的自己交媾,彷彿意味著自我複製。無論是鏡像、疊影、殘影、投影,這些浮動的人影時而顯身於與台,彷彿無聲地飾演第五位(或以上)演員,靜觀亂世的他者。
本文〈【表演與身體】影像作為表演者之「自我複製」:以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為例〉概念取自 2004新點子劇展《軍史館殺人事件》(2004)放映討論會(2019.04.22)文字紀錄,摘要段落如下:
參與者A——如果是這樣子的話,國家有沒有性?
參與者C——這個慢一點再說。「男人的名字是死亡。」(台詞)預言了「生命」要離開「國家」才能出現。表演非常有意思,表演看似在死亡,事實上是活過來了。如果我們從生命狀態來看,而不是從性或性別角度來看,男人的角色根本無法姦殺女性。例如:兩個男人在展示櫃內交媾那段,一個是影像,一個是實體,是自己與自己的影像。如果有性的問題的話,性反而是作為自我消費,創造、消解的問題,而不是國家是否有性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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